注册商标转让协议合同标准版本
注册商标转让协议
合同编号:_
转让方(甲方):
受让方(乙方):
鉴于甲方拥有第号商标(以下简称“该商标”)的注册商标专用权,且乙方希望受让该商标;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就该商标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转让商标信息
- 商标名称:
- 注册号:
- 类别:
- 注册有效期:自年月日至年月日
- 该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/服务项目:
二、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
- 转让费总额为人民币元(大写:)。
-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%的转让费,即人民币元;余款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__日内付清。
- 支付方式:银行转账/现金/其他:__
三、甲方权利与义务
- 甲方保证该商标为合法注册,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纠纷或权利负担(如质押、许可等)。
- 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,配合乙方办理商标转让申请手续。
- 甲方应保证该商标在转让前未许可他人使用,也未向他人转让。
四、乙方权利与义务
-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费。
- 乙方应提供办理商标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(如营业执照复印件等)。
- 乙方保证该商标转让后仅用于合法经营活动。
五、商标转让的核准与公告
-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首付款后日内,协助乙方完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转让申请。
- 商标转让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并公告后,乙方即取得该商标专用权。
- 如转让申请未获核准,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,本协议终止。
六、违约责任
-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,未按时协助办理转让手续或该商标存在权利瑕疵的,乙方有权解除协议,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款项。
-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转让费,每逾期一日,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%支付违约金;逾期超过日的,甲方有权解除协议。
七、争议解决
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提交甲方所在地/乙方所在地/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八、其他
-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(或约定自商标局核准公告之日起生效)。
- 本协议一式份,甲乙双方各执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- 本协议未尽事宜,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。
转让方(甲方)签章:
受让方(乙方)签章:
签订时间:年月日
签订地点:_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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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1-01 11:14:29